讀者來信——雙重預防體系之概念理解認知
作者:胡亞東
“雙重預防機制”是在2015年我國連續爆發了6起重特大事故,特別是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后,從國家層面開始重新分析新時期的安全生產運行趨勢和經濟持續發展的需求,確定風險事故雙重預防的重要舉措。這個概念提出之后很多同仁并不是很了解其含義和落實舉措,需要我們加強學習,作為一醫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我也稍有研究,今天就雙重預防體系的概念給大家說一下我的見解。
“雙重預防機制”就是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兩項的結合。
風險分級管控是基于風險的非強制性思維,是管控過程;而隱患排查治理是基于后果的強制性思維,管控結果;兩者的有效融合和一體化運行可解決消防領域“認不清、想不到、管不好”的突出問題。
另外我們也要了解為什么開展“兩機制”建設?構建雙重預防機制,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機制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實現縱深防御、關口前移、源頭治理,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有效手段。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是企業預防事故發生的內在要求;是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根本途徑。
(作者單位:永城市人民醫院)
全部評論